抖客修订站外推广违规管理规则修订 禁止宣导返利
2022-11-09 13:50:56
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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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电商发了关于修订《抖客站外推广违规管理规则》的公示通知,公示期: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4日,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据悉,本次修订核心内容为新增抖客经营/宣传规则场景,对于抖客的违规行为扣除保证金。
抖客经营/宣传规则具体如下:
1)不得使用或授权任何合作伙伴或默许任何合作伙伴使用“字节跳动”、“头条”、“抖音”、“抖音电商”等平台或关联公司的名义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平台或关联公司的名称、商标、产品名。
违规行为举例:使用“抖音官方”、 “抖音指定”、“抖音系”、“抖音旗下”等表述,使用抖音/抖音电商Logo、大促视觉元素等抖音各类标识或形象。
2)不得宣导返利。
不得宣导返利是指:抖客以明文宣导消费者可通过其返利功能,购买委托人的商品、直播间商品获取返利,推广低于商品前台价格的破价购买方式。
3)不得在抖音APP内推广抖客相关业务。
是指不得在抖音APP或抖音网站内,发布招募抖客代理、推广渠道、抖客推广信息等抖客业务相关内容。
4)不得协助商家或主播进行虚假交易。
5)不得私自向合作方收费或私自线下结算。
抖客私自向合作方收费或进行线下结算,风险由抖客与合作方共担,与平台无关。
6)不得进行恶性竞争行为(扰乱市场价格,恶性抢占市场份额的行为),恶意发布同行的外宣文章、企图抹黑、污蔑他人违规的行为。
7)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字节跳动员工及其利益相关方输送超过常规商务标准的礼品、礼金或娱乐款待等;或对利益冲突场景未提前报备被查实等。
8)商品分销、直播间分销权限开通后90天内,各项站外分销支付GMV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成交买家数不得低于10。
9)不得出现任何其他违规行为(如诈骗、传销、威胁商家、攻击直播间等行为)。
10)服务商在入驻后有义务给代理(如有)宣发抖客入驻和管理规则,需要为代理的违规行为负责;官方运营有权通过加入社群,以及监督抖客app、小程序、公众号、官网等方式定期确认和回访,及时掌握合作抖客推广模式的健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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